中国古代典籍(中国古代典籍中明确提到宪法的是)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并没有像现在这样细密的学术分科。文学、历史、哲学、宗教、艺术、政治、经济、法律、军事,乃至于农、工、医、科技等,都是混杂在一起的,后来才慢慢形成了经、史、子、集这样简单的四部分类。
“经”是指古代社会中的政教、纲常伦理、道德规范的教条,主要是儒家的典籍,如《四书五经》、《六经》、《十三书》、《白虎通》等。
“史”是指历史典籍,如《史书》、《汉书》、《三国志》、《资治通鉴》等。
“子”是指春秋战国以来诸子之学,如《荀子》、《老子》、《庄子》、《论衡》等。
“集”是指古代诗文词赋的著作,分为总集、选集、别集,如《乐府诗集》、《古诗集》、《全唐诗》、《古文观止》等。
截至目前为止,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累计已有13026部。据了解,《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相关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珍贵古籍名录的持续发布,各省能够申报和入选的古籍日渐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