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常事件研究中心(不正常死亡研究所)
事件研究法的期限取决于所研究的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的持续时间。对于短期事件,期限可能只有几天或几周;而对于长期事件,期限可能延伸到数年甚至更长。因此,事件研究法的期限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需要根据研究对象的特点和研究目的来确定。
事件研究法的估计期包括事前估计期与事后观察期。前后加在一起,估计20天左右。
在研究过程中,首先须决定研究假说为何。决定研究假说以后,须确定事件的种类及其事件日,估计期及事件期之计算期间,并以股价日报酬率估算其预期报酬率,再透过实际报酬与预期报酬之差额,观察整体股利发放事件,于宣告期间是否具有异常报酬的产生,最后借由统计检定来检视其统计值是否显著。
假说:譬如假设估计期间的CAR并没有产生资讯效果,而事件期的CAR可能产生资讯效果。
事件研究法的第二步,即确定所要研究的事件。所谓的“事件日”,系指市场“接收”到该事件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时间点,而非该事件“实际”上发生的时间点,此时点通常以“宣告日”为准。
时点认定的适当与否,对于研究的正确性,会有决定性的影响
事故致因理论的积极意义在于:如果移去因果连锁中的任一块骨牌,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即被中止,达到控制事故的目的。
海因里希还强调指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要移去中间的骨牌,即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中断事故的进程,避免伤害的发生。
当然,通过改善社会环境,使人具有更为良好的安全意识,加强培训,使人具有较好的安全技能。